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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司法背景下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思路探析

来源:中国教师 作者:刘琼

    Analysis on the Reform of Legal Practice Teaching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lligent Justice

    刘琼  LiuQiong

    (湖北,武汉,武昌首义学院,430064

    摘要: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兴起,人工智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司法领域,智能司法的建设正全方位回应科技变革给法治建设带来的挑战。智能法律科技的应用和发展,对法学专业的教学特别是实践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人工智能+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下,必须与时俱进的完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更新实践教学方法、丰富实践教学方式,落实实践教学管理,创新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关键词:智能司法  实践教学  改革思路

    武昌首义学院校级教改课题“智能司法背景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8Y13

    一、智能司法背景下法学实践教学面临的新挑战

     2017年,国家人工智能战略《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力挺智慧法庭、智慧检务的建设,实现法院、检察院工作体系和能力的智能化。[1]2018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推动智能司法应用示范,促进法学类院校和相关学科与人工智能学科的结合,研制智慧检务和智慧法务系统,提高案件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2]人工智能+法学”复合型专业培养新模式的提出更是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智慧法庭的建设给法学实践教学带来的新挑战

    目前,各级人民法院的智慧法庭建设如火如荼展开,在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关注诉讼服务的智能化、审判智能辅助等人工智能系统,引导学生了解和掌握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在诉讼服务智能化体系中,无论是12368智能服务系统、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还是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实务程序,在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都应有所体现。在审判智能辅助系统中,立案风险甄别智能、电子卷宗材料智能复用、法条及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辅助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学实践课堂上也应作为法律+科技的综合知识点传授于学生。

    (二)智慧检务建设给法学实践教学带来的新挑战

     智慧检务的建设给法学实践教学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中,比较普遍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主要体现在检察掌上通、警务视讯平台、案管机器人等的使用,以及远程提审、远程开庭、文书纠错、类案推送等人工智能技术手段,这些“法律+科技”的知识积累和能力的培养都应在法学实践教学课堂中予以实现。

    二、智能司法背景下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法学教学本身就非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在全球法律科技上市公司的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以及智能司法应用的背景下,应特别注重社会发展趋势和需求,强调实践教学课程与时俱进,注意专业技能培训与应用,积极开始探索与实践。

    (一)实践教学的改革有利于法学专业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律科技最前沿动态,避免实践教学与现实的脱节,导致学生在今后就业过程中真正面对法律实务时措手不及;应用人工智能+法学最新成果,提高学生市场竞争力。

    (二)有利于学校在进行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探索法学专业与司法部门联合的产教深度融合的育人路径,培养敢于、善于实践创新的适用性人才,搭建法学专业集教育、培训及研究于一体的区域共享型人才培养实践平台。

    (三)有利于增强法学专业人才的法律IT能力,进行学科交叉和融合,探索进行法律数据库和AI法律案例库的建设,响应国家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法学”复合型人才目标的培养。

    三、智能司法背景下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

    (一)实践教学内容更新常态化

    智能司法大背景下,法律科技日新月异,学科交叉与融合势在必行,法学实践教学的内容也应当及时更新,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教学内容中,应当增加人工智能+法律的实践教学章节,把计算机、通讯、人工智能专业老师请进课堂,及时讲解法律科技的最前沿,带领和指导学生了解、应用和掌握法律科技新技术和新手段。

    (二)实践课程体系的完善

    传统的讲授课过后,应增加技能课、练习课、实践课、实操课环节,五位一体,共同发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实践教学过程中,需要增加“实操环节:首先由老师给学生讲解和演示智能司法背景下法律行业的最新动态,然后对学生科技技术相关培训,其次让学生到机房练习,再在模拟审案过程中予以应用,最后到法律实务部门实际操作。这样五个环节环环相扣,才能使学生的法学实践教学成果得以体现。

    (三)实践教学方法的丰富

    智能司法背景下,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切实依托互联网和智能司法大数据平台与时俱进。在模拟法庭的建设以及改进过程中,应及时更新技术设备,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把法律与科技紧密结合。

    (四)落实实践教学管理与评价

    在以往传统的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般是根据学生模拟审案中角色的扮演或者法律诊所过程中法律文书的书写表现来进行成绩评定。在智能司法背景下,这显然已经不能完全体现一个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法学实践教学成果的管理与评价,应当是学生法学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实践的应用能力、实际的操作能力以及个人素质和个人人格魅力的展现等多方面的结合。这个就要求教师在进行实践教学成绩管理与评价过程中予以细化,对法律科技部分的考察应当予以重视,适当增加比例。

    (五)积极拓展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在智能司法背景下,法律科技技术更新最快的部门应当就是公检法部门。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把法官、律师、检察官请进实践教学课堂,把学生带入到司法部门、律所去实际操作,建立和拓展实践教学基地,产教融合,协同与人,积极搭建区域共享型人才培养实践平台。

    主要参考文献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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